药代备案制落地后,首 个被罚案例传出
12月12日,据《医药经济报消息,近日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对该院药学部的一份工作联系函在业内流传。据该院决议,对知名外企医药代表违规进入心内科诊疗区作出处理决定,该知名外企的三个产品被要求暂停使用3个月到半年,并且约谈该外企有关负责人。
目前,医药代表备案制在12月开始执行,因为违规拜访被医院停药,这成为该新政落地后医药圈传出的首 个被罚案例。
不过有分析人士指出,药代备案虽然已落地,但代表填写了资料提交后仍在走审批等相关手续并未下发,当前并不是所有医院都会严查医药代表。但是湘雅作为药代备案落地前就开始执行类似备案制的医院,此次知名外企代表被查事件完全可以看作药代备案全 面落地后医院执行情况的一次预演。
2020年12月1日起,国家药监局的《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将开始施行。
据管理办法,医药代表不得未经医疗机构同意开展学术推广等活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实施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等销售行为不得对医疗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提供捐赠、资助、赞助等。
11月28日,国家药监局相关领导表示,随着备案政策的实施,医药代表的价值被重塑和调整,没有学术推广能力的代表势必面临淘汰,未来医药代表必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中纪委接连发文,点名医药违规
12月10日,中纪委连发两篇文章点名医药购销腐败,翻看医疗腐败窝串案的案卷,可以发现涉案人员中药剂科工作人员占据较大比重。
“药品采购等岗位出现小人物大贪腐,很多情况下是因为拥有自由裁量权。”杭州市妇产科医院纪委书记宋醒解释,“医院引进新药需要遵循‘临床科室按需申请——药事管理委员会论证决定——药剂科按计划采购’流程,而实际操作中,部分医院因制度执行不严,导致药剂科在新药引进中有较大话语权,容易成为药商围猎对象。”
据涉案的桐庐县第三人民医院原药剂科主任潘某交代,药品销售代表通常按药品种类计算回扣金额,以用于治疗
高血压的马来酸左旋氨氯地平分散片为例,仅此一种药品,潘彩亚就从药商处收受回扣36万余元。
为帮助药品销售人员完成销售额,有的药房还会过量采购药品。在桐庐县第 一人民医院原药剂科工作人员王某看来,这是一桩双赢的买卖:“一个季度他完成不了任务,就需要压一部分货进来,我帮他,他有好处,我也有好处。”
涉案人员遍及全县医疗系统
涉案人员如何以一己之力渗透全县多个医院?这里就要提到一个重要工具:“统方”数据。
医疗行业内将医院处方用药数据称为统方,即一段时间内每种药品开出的具体数量。“统方数据本身并不值钱,它只有跟特定的人联系在一起才有价值。”桐庐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夏烈城介绍,在药商那里,统方被叫作“临床维护费”。
为了计算给医生回扣的金额,药商需要获得每种药的开方数量,而药剂科、信息科,就是离这些数据近的地方。
王某找到相熟的桐庐县第 一人民医院信息科工作人员蒲某某,蒲某某负责提供数据,王某按照每种药每月200元的价格向药商收款,所得好处两人均分。
对乡镇规模较小的卫生院,王某也没有放过。通过桐庐县卫健局信息科干部李某某,卫生院、诊所的统方数据也被他收入囊中。由于开药数量较少,王某将抽成打折,以每种药每月100元的价格向药商收取好处费。
2019年3月开始,桐庐县纪委监委先后对卫健系统多名工作人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听到风声的王某马上着手销毁证据,同潘某某等药商订立攻守同盟,并将载有统方数据的U盘、硬盘扔入富春江。
桐庐县卫健系统已大力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开展红包、回扣专项整治,截至目前,450余名医务人员共退缴回扣745万余元,各医院建立了医药代表接待制度。可以看到,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省市级的监察部门,都是在消灭带金销售。
以案为鉴,敲响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