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莆田税务局,一批医疗行业公司被稽查处理,八家CSO被处罚,多家知名药械企业涉案。
经查实,开票CSO在无实际生产经营、与受票企业间不存在真实业务交易的情况下,虚构业务开具增值税发票,虚开发票的下游企业多为药械企业。
八家CSO及其涉案下游企业如下:
其中涉及上市公司,贵州益佰与上药集团孙公司,而近期各地税务局连续通报,还有上百家CSO暴雷!
除了福建省,4月13日,马鞍山税务局《税收违法案件信息2020年3月,共列出51家“税务违法”企业的名称,除少数几个商贸、建材类型的公司外,其余几乎都是医药服务类企业,即我们说的CSO。51家企业涉嫌虚开发票超过2.5亿元,其中24家药械相关企业涉嫌虚开发票约1.2亿元。
两票制催生了大批医药CSO公司,在两票制执行前期,大量冠以“咨询管理服务”、“医药科技咨询”、“信息科技”等头衔的第三方服务公司出现了。虽对外宣称业务真实合规,证据链严格,但内部各种名义大额发票频繁入账,审计署对此类企业开票行为定性为过票洗钱,业界称为CSO,实际上是伪CSO,在金税三期上线以来,一直是被重点打击的对象!
CSO虚开发票的问题必然会涉及到收票药企。一直以来,医药企业以咨询费、会议费、广告费等大量大额发票频繁入账,药品流通领域存在多票制、过票洗钱等乱象。而这些风险的责任更多来自药企,因为CSO往往是药企要什么票CSO才会据药企的要求开什么票。
那么药企能否对于虚开票甩锅,推脱责任呢?
在药企的信用等级制度中,CSO的违法记录也计入药品生产企业的信用凭证,可以说拆掉了药企的防火墙。
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建立药品价格招采信用制度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企业在参加药品集中采购之前签署信用承诺书,“承诺管理委托代理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如果受我方委托从事鉴证咨询、研发和服务、信息服务的法人和自然人,因涉及我方药品的回扣行为而受到司法机关惩处,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规定,我方愿意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接受药品集中采购组织方据其信用体系做出的扣减信用评分的处罚”。
因此,CSO因实施行业贿赂、违反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受到司法和行政机关惩处,据这些惩戒结果,对生产企业进行信用惩戒。
近年来,医药行业一直都是税局稽查重点。挂靠走票、虚开增值税发票等历来被医药行业的诟病。本次莆田税务局的,又有几家上市药企涉案,这些药企要做好被媒体追问,药企信用等级降低的准备。
靠洗票,你还能过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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