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医疗首诊破冰 医药人期待分享红利

发布时间:2020-08-01 09:10:10    文章来源:

文 | 范佳雯
自互联网医疗发展至今,首诊服务一直都是难以逾越的红线,如今,国家发改委文件,首次提及探索推进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并放开互联网医疗首诊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这对于互联网医疗行业而言,可谓是迎来了发展的拐点,意义。这将进一步改变医疗和医药领域现有生态,给行业带来深刻变革。不过,国家发改委提出“探索推进”还仅仅只是个“呼吁”,并没有过多实质性的、具体的举措,要想让互联医疗医保首诊制真正落地,还需要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等单位具体去落实,但这需要一定时间的酝酿。
从明令禁止到“探索推进”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印发《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 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在“业态赋能:开展数字经济新业态培育行动”方面,《方案明确,以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为载体,在卫生健康领域探索推进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和预约分诊制,开展互联网医疗的医保结算、支付标准、药品网售、分级诊疗、远程会诊、多点执业、家庭医生、线上生态圈接诊等改革试点、实践探索和应用推广。
据了解,自2018年国家卫健委《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明确“不得对首诊患者提供互联网诊疗”以来,首诊服务一直是互联网医疗产业不可触碰的红线。如今,国家层面首次提及探索推进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次放开互联网医疗首诊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从明令禁止到探索推进,对互联网医疗发展来说意义。
今年3月,国家医保局将部分互联网医疗纳入医保,本次国家发改委进一步放开互联网医疗和医保对接的力度、深度与广度,在业内看来,这无疑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把公立医疗机构做大做强,医疗服务数据化、在线化将会是一个重要部分。这将进一步改变医疗和医药领域现有生态,给行业带来深刻变革。
行业邵清对此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说,以前对互联网医疗过于从性的角度考虑,但这也正常,刚开始的时候当然越保守越好,但经过实践之后就会发现,其实有很多互联网医疗行为实际上就属于首诊,例如一些轻症和预诊。在以往,对首诊的定义可能就是一定要明确下一个判断或者结论,如今轻症和预诊的首诊则是一种建议,这种建议在医院其实也是一样的。互联网医疗首诊探索推进有两个标志,个是在实际情况中,有些人在互联网上预诊和轻问诊,首诊这个事实已经存在了,第二个是互联网问诊在慢慢走向成熟。
的是,此次探索推进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和预约分诊制是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而与互联网医疗、互联网医保密切相关的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并未参与。从用词来看,“探索推进”可能未必有更多实质性的、具体的政策,仅仅只是个“呼吁”。邵清就此表示,发改委提出这个倡议,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发改委属于规划部门,而真正实施的部门是国家卫健委和医保局,所以倡议之后相关的部门会慢慢跟进,参与进来。国家卫健委和医保局参与之后,就会有详细的细则出来,但那还需要一些时间的酝酿。况且,实施部门和规划部门之间也要有一定的时间衔接。
互联网医疗首诊制具有可行性
国家发改委的《方案只提出要探索推进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具体并未释义。那么,这里的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是指诊疗与卖药一体?还是医疗与医药分开?
“发改委只是提出了一个倡议,并不能释义,一定会让具体的执行部门,也就是国家卫健委和医保局来释义。”邵清认为,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肯定是诊疗与卖药一体,不会医疗和医药分开,分开没有意义。但这其中需要一个过程,首先是医疗服务,现在已经有了政策支持,挂号费等可纳入医保,未来会慢慢将药品纳入医保。
事实上,大多数病症都需要经过一系列的介入式检测手段,况且现阶段我国的互联网医疗也尚未成熟,因此很多人对于如今探索推进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是否具有可行性持怀疑态度。对此,邵清表示,不要认为所有的病症都能实现互联网医疗首诊,国家也没有说所有的病症都会实行首诊,而是部分病症可以首诊。就像卖药,也不是说所有的药都可以网上卖,毒麻精放、注射类产品等就不能在互联网上卖,这些都是有条件限制的。互联网医疗首诊也是如此。所以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具有可行性,但是有前提条件。至于风险,就要看病症了,轻症、预诊,以及一些有诊断数据的没有问题。事实上,互联网医疗首诊在市场上是实实在在存在的东西,不能去否定它。
而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一旦探索推进的话,轻症、一些患者可以自己判断的症状,例如怀孕、皮肤病,还有一些可以患者自己检测的东西,例如核酸检测等,都可以率行改革试点。而且,随着的进步,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病症可以通过远程的手段来进行检测。但邵清强调,现在谈“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给相关药企带来机会”还为时过早。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首先是对消费者带来利好,其次是对互联网医疗公司带来好处,扩大了他的经营范围。互联网医疗是一个医疗行为,之后再转化成卖药还有一段的距离,不过对一些检测试剂公司可能是机遇。
互联网医疗首诊与处方外流
并无因果关系
对于国家此次提出探索推进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很多声音认为这是处方外流放开的一个信号:如果互联网医疗能首诊,可以大大降低患者对实体医院的依赖。从这个角度讲,处方外流的阻碍会进一步削弱。
但在邵清看来,这是一种误读。他表示,现在线上开方、卖药,或者复诊,无论是互联网医院还是医药公司,连接都很顺畅,没有什么问题,互联网医疗绝大部分也都是首诊。但线上开方、互联网卖药和处方外流是两码事,要分开来看。处方外流是指病人本身在医院开了方,然后去外面拿药。这里有两个条件,一个叫处方,一个叫外流,只有处方存在了,才会流出来。但实际上,现在绝大部分诊疗行为都是医院开方,患者直接在医院拿药,处方没有外流或者零星外流。而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是线上开方之后,由医院药房直接配送给患者,还有就是现在绝大部分互联网医院本身是个科技公司,直接自己卖药。所以,线上的处方不是医院的处方,也不存在处方外流,更不意味着处方外流要放开。况且,处方外流不存在放不放开的问题,处方外流不是政府主导,也不是市场主导的一个事情,与政策没有关系。
邵清还进一步分析道,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跟处方外流并没有因果关系。首先,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是一个医疗行为,和处方外流、药品买卖隔得很远其次,即使互联网医疗首诊卖药了,也都是互联网医院或互联网公司自己卖药,绝大部分都不是处方外流,跟处方外流有很大的距离。所以,二者之间谈不上说有没有好处,或者坏处。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是线上开方,医院会直接配送。至于说线上开处方,患者线下去买药,涉及处方外流,这是理论家提出的概念,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但很少,而且主要以复诊为主,不是首诊。处方外流的一个前提就是复诊,即患者一定是在医院看过病了,才会有处方,才能外流。因此,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会对消费者有利,对互联网医疗有利,对药品销售有利,但与处方外流关系比较远。
此外,对于业内对互联网医疗首诊存在风险性的一些争议,邵清也作出回应:如果是医生的话,若没有去了解互联网医疗首诊是真正适应市场的行为,就会觉得这件事情不太靠谱,风险挺大。但实际上,医生去做了之后就会发现没什么风险,或者说消费者自己会判断风险。现在的实际情况是,有些病症本就可以首诊的,虽然存在风险,但实际上没有什么关系,而且消费者也不会这么傻,会有自己的判断力,会对自己的健康负责任,不会完全听从于互联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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